今天,民國101年11月9日,
99年3月27日,哥哥車禍,5天後4月1日因顱內出血過世。
今天,高檢署的檢察官通知,上訴高院後的檢察官要去現場再勘驗一次,
二年半後,再站在同一個街頭,入秋的高雄仍然陽光刺眼,
三岔路口依舊車水馬龍,街旁的店家也沒變,
看來什麼都沒變的現場,昔人已逝,徒留生者不斷經歷傷疤揭起之痛。
沒親身經歴過,從來不知司法訴訟這條路,
這麼漫長、這麼無力、這麼難熬、這麼看不到盡頭,
從車禍、孩子監護權再到莫名衍生出來的各式訴訟,
整天跑法院的C同學說的一針見血,“有力氣撐住的人才會看到結果”。
但走進司法機關那股不由來心底冒出的冷峻及情緒低落,
是要有很多力氣才能撐得住,度得過。
101年3月底,時屆兩年,在極度灰心,不知何時才能有結果時,
一通水果日報的記者來電,竟是來報喜,
最高法院在監護權官司二審判決後的九個月後,終於給了我們三審定讞的結果,
收到判決那一天,覺得冥冥之中,上天都是有安排的。
等待,至少有了好的結果。
司法,只是遲鈍但不是無感。
然而,人生總是要起起落落,胡了這一莊,總得失了那一盤,
車禍官司,卻是莫名地不順,
拖了二年多,活的人能說話,被撞死的那方只能『死無對證』,
碰上的檢察官在法庭上仍是沒進入狀況的漠然,
律師說的,對法官和檢察官而言,這只幾百件案件的其中一件,
對我們而言,是一個再也無法吃團圓飯的家人,
對母親而言,是從小呵護辛苦養大心頭的一塊肉,
對三個孩子而言,是此生永遠失怙的不歸路。
再上訴,就是不甘,
今天碰上高院的王俊力檢察官,認真誠懇的態度,
像是黑暗隧道中的微弱光亮,
至少他願意再到現場走一遭、看看那條斷腸路的紅綠燈是多麼混亂,
願意把我們當初辛苦挨家挨戶去拿的錄影帶再看一次,
讓傷疤數度揭開的受害者,又萌生了些許希望,
希望,等待,可以得到正義的結果。
希望,司法,可以不令人感到如此黑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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